《子平真詮》第41章 論傷官
原文:傷官雖非吉神,實為秀氣,故文人學士,多於傷官格內得之。而夏木見水,冬金見火,則又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變化尤多,在查其氣候,量其強弱,審其喜忌,觀其純雜,微之又微,不可執也。
徐註:傷官食神,因為泄其秀氣,身旺者用官煞之克,不如用食傷之泄。而以食傷為用者,人必聰明穎異,文人學士多屬此類,亦自然之勢也。夏木見火,謂木火傷官,生於夏令,喜見水潤;冬金見水,謂金水傷官,生於冬令,喜見火溫,尤為秀氣。至於查其氣候,量其強弱,審其喜忌,觀其純雜,為看命之要法,不僅傷官為然也。
原文:故有傷官用財者,蓋傷不利於民,所以為凶,傷官生財,則以傷官為生官之具,轉凶為吉,故最利。只要身強而有根,便為貴格,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徐註:生官之具者,財也。總之用官者,不宜見傷,用傷者不宜見官,未可並用。亦有傷官見官秀財以解者,如某侍郎造,壬戌、己酉、戊戌、乙卯,土金傷官,時逢乙卯,為傷官見官。年透壬水,則傷官生財,財生官,官星不但無傷,傷官反為生官之具,凶轉為吉。又某知府造,庚午、己卯、壬申、己酉,水木傷官,己官兩透,為傷官見官,喜得年支午藏丁火己土,財官同宮,傷官生財,轉以生官,凶變為可也。至如史春芳造(壬午、己酉、戊午、庚申),乃傷官生財也,不宜見官。身強喜泄,身弱則忌泄,故以身強為第一要點。財有根,再得傷官以生之,更覺清純可貴耳。
原文:至於化傷為財,大為秀氣,如羅狀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幹頭之甲,通根於亥,然又會未成局,化水為木,化之生財,尤為有情,所以傷官生財,冬金不貴,以凍水不能生木。若乃化木,不待於生,安得不為殿元乎?
徐註:三合生旺墓會局,以子午卯酉四正為中心,無四正者,會不成局。蓋丁即午,癸即子,辛即酉,乙即卯也。說見《珞琭子·三命訊息賦釋曇瑩注》。羅狀元造,亥未會局而透乙,傷化為財,格局轉清,而木仍有子水生之。蓋食傷為財之根,用財者固喜食傷生之,用食傷者亦喜財以流動其氣勢也。冬金不貴,以其金寒水冷,蕭索無生意,喜其未中藏有丁火,會亥化木,雖在寒冬而生趣勃勃,豈有不貴乎?
原文:至於財傷有情,與化傷為財者,其秀氣不相上下,如秦龍圖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己與庚同根月令是也。
徐註:格局之高下,全在於清濁。亦有清中轉濁、濁中轉清者,如以格局論,何格無貴,何格無賤?要未可一例論也。秦造己與庚同根,月令而透出,為其轉清之處,亦即秀氣之點也。
原文:有傷官佩印者,印能制傷,所以為貴,反要傷官旺,身稍弱,始為秀氣。如孛羅平章命,壬申、丙午、甲午、壬申、傷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潤,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貴。然印旺極深,不必多見,偏正疊出,反為不秀,故傷輕身重而印綬多見,貧窮之格也。
徐註:凡需要佩印者,必是身弱也。傷旺身弱,泄氣太過,則用印製傷而滋身,兩得其用。如孛羅平章造,木衰火旺,得壬水制火以生木,位得其力。至於木火傷官,生於夏令,即身旺亦須略見水以潤之,是為調和氣候之例外。不僅木火需要調候,火土亦然。如某縣令造,癸酉、己未、丙午、癸巳、火炎土燥,必須得水以潤之,是為傷官用官,制劫以護財,亦即調候之意也。至於偏正疊出,略嫌不清,因需要而用之,亦無妨礙,但過多則為病耳。身重則不需要印綬生助,傷輕忌印克制。若四柱有印而無財,為有病無藥。宜為貧窮之格也。
原文:有傷官兼用財印者,財印相剋,本不並用,只要幹頭兩清而不相礙;又必生財者,財太旺而帶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帶財,調停中和,遂為貴格。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財太重而帶印,而丁與壬隔以戊已,兩不礙,且金水多而覺寒,得火融和,都統制命也。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與壬不相礙,一丞相命也。反是則財印不並用而不秀矣。
徐註:傷官兼用財印,實非兼用也,此與財格用印,印格用財相同。丁酉一造,雖不土金傷官,而實財多身弱,用印以培補日元,用神在印,故運行丙午丁未印地而大發。壬戌一造,火旺土焦,用財以損印,用神在財,故運行辛亥壬子癸丑財地而大發。表面雖不土金傷官格局,而其實月令傷官,不過為財之根耳。但財印既並透幹頭,則以不相礙為最要條件,否則,印旺可以用財,財旺只能用劫,不能用印。蓋財印相戰。格局不清,即行佳運,亦無善況。此地位次序以不能不注意也(參觀論財論印節)。
原文:有傷官用煞印者,傷多身弱,賴煞生印以幫身而制傷,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貴妃也。煞因傷而有制,兩得其宜,只要無財,便為貴格,如壬寅、丁未、丙寅,夏閣老命是也。
徐註:傷官用煞印者,用神在印也,故云只要無財,便為貴格。如蔡貴妃造,庚金無根,三子泄氣,制傷扶身,全在於印。印賴煞生,而冬令金水傷官,兼賴丙火調候暖局為貴(此造錄自《神峰通考》)。夏閣老造,丙火雖不弱,而火土傷官,生於夏令,賴水潤澤,故運行北方水地而愈貴。用神雖在印,而春佳處則在於調候,若有印而無煞,乃貧賤之局也。
原文:有傷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獨宜,然要財印為輔,不可傷官並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為輔,官又得祿,所以為丞相之格。若孤官無輔,或官傷並透,則發福不大矣。
徐註:傷官用官,非金水所獨有,惟冬金夏木為最貴耳(參觀傷官用財節)。以官不用者,身旺以財為輔,身弱以印為輔,然亦須地位配置合宜。如此造日元庚金祿於申而得印生,官星丁火祿於午而得財生,申子會沖,子醜合化印,土金水木火循環相生,雖身旺以財生官為用,而行印地亦得生化,此不可多得者也。究因身旺,運行東南木火旺地為貴。
原文:若冬金用官,而又化傷為財,則尤為極秀極貴。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鄭丞相命是也。
徐註:化傷為財,當作財論,而此造亥未拱合而無卯,未能化財,月令壬水秉令,仍作金水傷官論。辛金坐未,又透兩己,丙火官星,氣泄於印,以亥未中暗財損印生官為用。運至寅卯甲乙,財星透清,繼行南方,官星得地,宜為極秀極貴之命矣。
原文:然亦有非金水而見官,何也?化傷為財,傷非其傷,作財旺生官而不作傷官見官,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徐註:傷官用官,不僅金水化傷為財作財論,此造子申會局,化傷為財,以生甲木,亦以日元己土,通根於未,身旺能任財官,故為貴也。
(林註:此造土無原神,亥未拱木,克泄並見,當入從格論。其所以貴者,從財生官也。)
原文:至於傷官而官煞並透,只要幹頭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則空結構而已。
徐註:金水傷官之喜見官星,取以調和氣候,非必以官星為用。既非為用,則官煞並透亦復何礙?取清之法,或制或合,使格局不雜耳。用官者必以財印為輔,見上用官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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