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時間的看法
有些結婚是配偶的流年感應所致,自己的流年有時看不出來。
女命婚姻中:正官比較老實忠厚,七殺為夫有**傾向。
日乾坐比劫為忌夫妻爭吵口角多。女命日坐傷食,男命日坐比劫夫妻一生有生離死別的現象。
分析命局的引動婚姻之情況.
1、配偶宮被合成配偶星(財、官)直接合人配偶宮時,易早婚或適婚。
2、命局中桃花、紅鸞、天喜合入配偶宮時易早婚;
3、配偶宮與地支合化成配偶星或財官局時,易早婚或適婚;
4、配偶宮坐臨配偶星(男命正財,女命正官)時易早婚或適婚;
5、配偶宮臨喜用之物,不被刑沖者易早婚適婚;
6、配偶宮受它支刑沖又無合來解救者,晚婚;
7、配偶宮逢空亡,無救應者,遲婚;
8、配偶宮坐臨比劫或女命又坐臨傷官者,遲婚;
9、配偶宮與地支合化成比劫局(男命)或傷宮局(女命)晚婚。
(一) 配偶星:配偶星即男命指財星(正才為妻),女命指官星(官星為夫)。配偶星是直接代表夫妻的標誌,故其在命局的組合對婚姻而言極其重要。在推斷婚姻的遲早時,應將配偶富與配偶星結合起來,互相參看而定。
1、 配偶星出現在年月柱,不被刑衝剋合化者,早婚或適婚,出現在時柱上晚婚。
2、 配偶星為喜用之神又在命局中出現時早婚或適婚。
3、 配偶星合入日乾或合入日支者早婚。
4、 年、月、日柱有合或化成配偶星者,早婚。
5、 男命身旺命局財亦旺或財弱但有食傷生財者,早婚或適婚,女命身旺,配偶星官殺亦旺者,早婚或適婚。
6、 男命財多身弱不勝財者,晚婚。女命官殺強旺身弱者,破身早,易早婚。
7、 女命比劫一片或傷食強旺而配偶星官殺極弱者遲婚,男命比劫強旺而配偶星財弱,又乏食傷通關時,遲婚。
8、 配偶星在原命局不現時,多晚婚之命。
9、 配偶星在配偶宮或月令處休囚死墓絕地時晚婚,處生旺之地時,早婚或適婚。
10、 配偶星雖出現在年月,但被刑衝剋破或合化成他星及忌神時,晚婚。
11、 配偶星臨空亡或坐空亡又無解救者,晚婚。
1、 命中陰陽差錯日或年、月、日、時中陰陽差錯較多時,晚婚。
2、 日支羊刃或日支空亡,配偶星空亡易晚婚。
3、 魁罡臨日或魁罡重重者晚婚。
4、 日、時帶孤辰寡宿或為命局之忌神者,晚婚。
5、 四柱中華蓋重重或日支臨華蓋星者晚婚。
6、 紅鸞星入命者主早婚,天喜星入命主早訂婚,早戀,但未必早婚(紅鸞星的查法是:以年支查,從卯開始逆行,即子年起卯,丑年起寅,寅年起醜……如此例推;天喜星的查法是:與紅鸞星對沖者,如子年生人,紅彎在卯,那卯酉相衝,酉即天喜星)
7、 桃花多而旺,或帶合者主早婚,水、木為桃花者尤驗。
二、結合歲運具體斷動婚以及結婚之期
當熟悉掌握了命局內在的婚姻信息後,即可明了命主是早婚或遲婚,然後再結合歲運的有關信息及其規律,在相適應的大運流年中,找出具體的結婚時間。
歲運引發結婚的主要信息是:
1、 配偶星出現的歲運。即男命行財運,或遇財年,女命行官殺運或遇官殺年,應該婚姻出.
2、 男命財多身弱,行比劫歲運;女命傷官太重,身旺行財運或財年,身弱行印運或印年是結婚之時。
3、 大運、流年與原命局三合、三會成財官局或桃花局,喜神局時,良緣締結。
4、 歲運與原局乾、支合多時,或合化成喜用神異性星時,理應有秦晉之好。
5、 流年與大運、日柱或他柱天地鴛鴦合時,成婚之期。
6、 歲運與日支組成三合,六合或三會局時,有連理之機。
7、 日主或配偶星遇沐浴、桃花、紅鸞、天喜之歲運或桃花逢沖、逢合之時,主紅鸞喜慶之事。
8、 原局配偶宮或配偶星逢沖,遇合之歲運;原局配偶宮或配偶星遇合,逢沖之歲運,應是完婚之時。
9、 原局配偶星入墓或運支為財官之墓庫,逢開墓之大運或流年,財官出現,鸞鳳和鳴。
10、 歲運為命局的喜用神,或為通關調候之物時,結婚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