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有哪些傳統節日
回族的起源
回族人口在我國56個民族中居第四位。歷史上的回族,以唐代和宋代為“僑民”或“先民”時期,十三世紀初又有大量西亞、中亞人隨元軍東遷,來到中國後,一般從事經商、工匠、官吏、學者、軍匠、炮手、士兵等職,這些外來者通過和中國境內的土著民族通婚,從而於元末明初形成了一個新的民族一一回族。實際上,以宋代回族已發展為幾個大的聚居區和一般民族形成的條件來衡量,則早在元代以前,東南、西北和華北一些地區的回族便早已先後形成。
歷史上,胡商、大食、色目人、蕃客、回回、回民是不同時期對來華回族先民或回族的稱謂,其中“回回”一詞使用的年代較長,在元代以前“回回”名稱含義是“回鶻”一詞音轉而成的大眾俚語,除了把“回紇”和“回鶻”(畏兀兒)簡稱為回回外,還包括蔥嶺(帕米爾高原)以西的部落或種族,用來概括自己尚能有所知曉的西部外緣的人群。元初,回回一詞的使用就有了變化,漢人用“回回”來對譯蒙古語Sarta’ul(撒兒塔兀勒),即“外來商人”的意思,以此來形容西亞、中亞等西域遙遠地帶東來的經商者。至此,回回與回鶻已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專指信奉伊斯蘭的阿拉伯、波斯和中亞穆斯林(有小部分非穆斯林也包括再內,如——術忽回回(猶太人)、綠睛回回(信仰基督教的阿速部人)、羅哩回回(吉普賽人),後者是指畏兀兒人。此後,元代的官方文書中採用“回回”一詞來代替“撒兒塔兀勒”。
十三世紀初,因成吉思汗西征,又有大批西亞、中亞一帶的各族穆斯林遷徙到中國內地或邊疆,有的守邊屯田、有的經商、有的為官等,他們和原來就定居在我國內地的回回以及當地原住民族通婚,中國境內一個新的民族基本全面形成。公元1235年回回人正式被當時的政府編入戶籍,從“蕃客”轉變為“回回戶”就等於有了中國國籍,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新的成員。自此,在元代官方文書或詔令中,回回與其他民族也就明顯區分開來。 如1265年(元至元二年),忽必烈在一份詔諭中就說:“今擬黃河以南,自潼關以東,直至蘄縣地面內百姓、僧、道、秀才、也里可溫、答失蠻、畏吾兒、回回……應據官中無身役人等,並不得騎坐馬匹。”(見《大元馬政記》) 。 元代《祥符圖經》對民族描述是:蒙古、畏兀兒、回回、也里可溫、河西、契丹、女真、漢人八類。 又如元《至順鎮江志》在載述其地僑居戶時說:“蒙古二十九(戶),畏兀兒十四(戶),回回五十九戶,漢人三千六百七十一(戶)。”
到了清代後期,回回中間已有人明確地把自己的這個群體稱為回族。回族明確的作為一種他稱,目前已知有記載的最早出現在乾隆時代——乾隆《重修肅州新志》卷三十“西陲紀略”敘述哈密人口向肅州地方的遷徙時寫道:“哈密夷人於故明時徙居肅州衛東關鄉居住者三族。曰維吾兒族,其人與漢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與夷同;曰白面回回,則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織,為邊氓矣。士商營伍,鹹有其人”。乾隆五十年(1785),福康安在關於鎮壓西北回民起義的奏摺里,也不止一次使用“回族”的提法。光緒十六年(1890)刊印的楊昌睿《甘肅忠義傳》,在傳文中亦多次出現“回族”、“回籍”的字樣。光緒後期的樊清心在《甘肅回匪肅清善後議》里,更將“回族”一名當作明確的分類範疇來使用。
民國時期,在孫中山先生的革命綱領中公開、鄭重提出: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的口號。
當然,回族和其他各少數民族人民最終取得平等地位是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國家開始對國內各少數民族給予正式承認,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中,有九族系屬公認:朝鮮族、回族、滿族、蒙古族、苗族、維吾爾族、瑤族、彝族、藏族,不待查驗,自然成立。回族人有了本民族的自治區、自治縣、等,當家做主的權利在共產黨領導下的新中國得到真正體現。此後又分三個階段對其他各兄弟民族,根據民族特徵理論、歷史發展和現狀和本民族意願分別進行了認定,使各民族結束了封建皇帝與封建軍閥的剝削和統治,得到了尊重和平等地位。
回族的傳統節日
回族節日主要是是伊斯蘭教的三個傳統節日:開齋節、古爾邦節和聖紀節。這些節日和紀念日都是以伊斯蘭教曆計算的。
1.開齋節
開齋節回族穆斯林的齋月,是伊斯蘭教曆九月(萊麥丹月)。回族穆斯林為什麼要封齋呢?據《古蘭經》載,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40歲那年(伊斯蘭教曆九月),安拉開始把《古蘭經》的啟示給他。因此,回族視齋月為最尊貴、最吉慶、最快樂的月份。為了表示紀念,就在每年伊斯蘭教九月封齋一個月。齋月的起止日期主要看新月出現的日期而定。
齋月里,回族穆斯林的生活安排得比平時要豐盛得多。一般都備有牛羊肉、白米、白面、油茶、白糖、茶葉、水果等有營養的食品。
封齋的人,在東方發白前要吃飽飯。東方發曉後,至太陽落山前,要禁止行房事,斷絕一切飲食。封齋的目的就是讓人們體驗飢餓和乾渴的痛苦,讓有錢的人真心救濟窮人。通過封齋,回族穆斯林逐步養成堅忍、剛強、廉潔的美德。
當人們封了一天齋,快到開齋時,齋戒的男子大多數都要到清真寺等候。聽見清真寺里開齋的梆子聲後,就在寺里吃開齋飯了。開齋時,若是夏天,有條件的先吃水果,沒有條件的喝一碗清水或蓋碗茶,而後再吃飯。這主要是齋戒的回民在夏天首先感到的是乾渴,而不是飢餓。若在冬天,有的人講究吃幾個棗子後再吃飯。相傳穆罕默德開齋時愛吃紅棗,所以回民現在也有這種習慣。 齋戒期滿,就是回族一年一度最隆重的節日之開齋節。
開齋節要過三天,第一天從拂曉開始就熱鬧起來。家家戶戶都要早早起來,打掃院子巷道,給人以清潔、舒適、愉快的感覺。男女老少都換上自己喜愛的新衣服。回族民眾聚會和活動的場所清真寺,節日裡也都打掃得乾乾淨淨,懸掛起慶祝開齋節的巨幅標語和彩燈。
節日中,家家戶戶炸饊子、油香等富有民族風味的傳統食品。同時,還宰雞、羊,做涼粉、燴菜等,互送親友鄰居,互相拜節問候。
2.古爾邦節
古爾邦節古爾邦,阿拉伯語音譯爾德·古爾邦,意為犧牲、獻身,故亦稱宰牲節、忠孝節。大部地區的回族稱為小爾德,是伊斯蘭教三大節日之一,一般在開齋節過後七十天舉行。
回族為什麼要宰牲過古爾邦節呢?人類的古代先知之易卜拉欣夜間受到安拉的啟示命他宰殺愛子伊斯瑪儀獻祭,考驗他的信仰。易卜拉欣把刀磨得閃閃發光,非常鋒利。並問他的兒子:兒子啊,爸爸真的不忍心下手啊!你走吧。但是,他的兒子儀斯瑪儀說: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爸爸,我們是真主的僕人,來到這個世界只為拜萬能至大的主。當伊斯瑪儀側臥後,易卜拉欣把刀架在兒子的喉頭上。這時他傷心痛哭,淚如溪流。這時,安拉派天仙吉卜熱依勒背來一隻黑頭羚羊作為祭獻,代替了伊斯瑪儀。這時易卜拉欣拿起刀子,按住羊的喉頭一宰,羊便倒了。這就是古爾邦的來歷。其中那種對主的忠誠,以及孝敬父母的毅然決然,是後世人要學習的。是全人類學習的楷模 。
古爾邦節,還要舉行一個隆重的宰牲典禮,這就是節日裡,除了炸油香、饊子、會禮外,還要宰牛、羊、駱駝。一般經濟條件較好的,每人要宰一隻羊,七人合宰一頭牛或一峰駱駝。宰牲時還有許多講究,不允許宰不滿兩歲的小羊羔和不滿三歲的小牛犢、駱駝,不宰眼瞎、腿瘸、缺耳、少尾的牲畜,要挑選體壯健美的宰。所宰的肉要分成三份:一份自食,一份送親友鄰居,一份濟貧施捨。
宰牲典禮舉行後,家家戶戶又開始熱鬧起來,老人們一邊煮肉,一邊給孩子吩咐:吃完肉,骨頭不能扔給狗嚼,要用黃土覆蓋。這在古爾邦節是一種講究。肉煮熟後,要削成片子,搭成份子;羊下水要燴成菜。而後訪親問友,饋贈油香、菜,相互登門賀節。有的還要請阿訇到家念經,吃油香,同時,還要去游墳,緬懷先人。這種慶賀節日的形式多種多樣,各地互有異同。有些地方除了參加聚禮和訪親問友外,還組織各種文娛體育活動。
新疆地區的回民在古爾邦節,無論男女,喜歡組織各種遊藝活動,歡天喜地,格外熱鬧。
3.聖紀節聖紀節
聖紀節聖紀節,是紀念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的誕辰和逝世的紀念日。由於穆罕默德的誕辰與逝世恰巧都在伊斯蘭教曆三月十二日,因此,回民一般合稱聖紀。節日這天首先到清真寺誦經、贊聖、講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跡,之後,穆斯林自願捐贈糧、油、肉和錢物,並邀約若干人具體負責磨麵、採購東西、炸油香、煮肉、做菜等,勤雜活都是回族民眾自願來乾的。回民把聖紀節這一天義務勞動視為是行善做好事,因此,爭先恐後,不亦樂乎。
儀式結束後,開始會餐。有的地方經濟條件較好,地方也寬敞,擺上十幾桌乃至幾十桌飯菜,大家歡歡喜喜,一起進餐;有的地方是吃份兒飯,回族民眾叫份碗子,即每人一份。對於節前散了乜貼,捐散了東西,而沒來進餐的,要托親友、鄰居給帶一份油香去品嘗。
4.宰牲節
宰牲節,是阿拉伯語爾代·阿祖哈爾的意譯。又稱古爾邦節。伊斯蘭曆12月10日為古爾邦節,即自封齋日算起100天為古爾邦節。古爾邦、阿祖哈爾含有“犧牲”、“獻身”之意。回族隆重過這個節日,有提倡犧牲自我,獻身人類之精神的意思。宰牲節這一天穆斯林沐浴馨香,著節日盛裝,到清真寺參加會禮。回族民眾根據自己條件宰雞、宰羊、宰牛,然後分成“份肉”(一份一份的肉)接待賓客或分送親友。 宰牲節的源起是什麼呢?相傳北部阿拉伯人始祖易卜拉欣一日夢見安拉命他宰殺自己的兒子,以考驗其忠誠。當易卜拉欣正舉刀一瞬間,安拉派特使送來一隻綿羊,命其以羊代了。從此,在阿拉伯民族中形成一種每年宰牲獻祭的習俗。回族沿襲此習俗,每年都要隆重歡慶古爾邦節,以示紀念。
5.白拉提節
“白拉提”,為阿拉伯語,意為赦免。
時間:希吉來歷8月1日至15日。
傳說凡是8月15日夜晚,誠心悔罪求饒者,均可受到赦免,因為紀錄人類善惡的天仙,這一晚將換用新文捲來紀錄,因此此夜又稱“換文卷夜”。這個機會倍受穆斯林的重視,以至於從8月1日就開始了準備工作:
各家備上糖果、點心,並在8月1日早晨-15日下午期間,擇日請阿訇到家中念誦白拉提經,新疆回民稱為“念夜”,內地稱為“走節”。
8月15日,須行齋戒、謹言慎行、用心念經,無論男女老幼均需沐浴更衣,並前往清真寺參加會禮,並向清真寺布施財物;晚上,是最關鍵的時刻,稱為“換文卷夜”,因此穆斯林12點以前均不入睡,祈禱安拉恕罪賜福,兒童們則聚在一起,挨家挨戶去附近各伊斯蘭家庭的大門口,高唱白拉提歌,這時,這一家就會出來人施捨財物,藉此博取安拉好感,以使自己及家人多受福澤。
6.法蒂瑪忌日
亦稱聖姑太節,即希吉來歷6月15日。
法第瑪,為穆罕默德之女、第四任哈里發阿里之妻,是伊斯蘭教五大傑出女性之一,享年27歲。端莊貞淑,道德高尚,故深受穆斯林婦女的敬仰。6月15日,是她去世的紀念日。這一天,世界各地穆斯林婦女會集在清真寺,聽阿訇講述法第瑪的懿德善行,並向清真寺捐獻財物,有的請阿訇到家中誦經祭祀。
伊斯蘭教五大傑出女性,是穆斯林婦女學習的楷模,因此,藉此祭祀活動,讓穆斯林婦女提高各方面的修養和品德。其餘四大傑出女性是:穆罕默德的原配夫人赫蒂徹、續妻阿伊莎、耶穌的母親瑪麗亞、撫養穆薩的阿西葉。
由於阿里被什葉派穆斯林視為第一代伊瑪目,因此其夫人法蒂瑪被視為“聖母”,因此新疆什葉派穆斯林更加重視這一天,並舉行紀念活動。
回族的習俗禁忌
一、回族的禁豬習俗
豬是回族民眾最為敏感的一個話題,也是回族風俗習慣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長期以來,無論遇到什麼阻力和壓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豬?禁食豬肉的習慣。
回族為甚麽禁食豬肉呢?這得從古阿拉伯的習俗說起。猶太教伊斯蘭教創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島就有勁是豬肉的習俗,因為阿拉伯半島氣候炎熱,且多為沙漠,不利於豬的生長和發展,豬的傳染病很多。所以當時阿拉伯半島上的閃米特人以牧羊?駝為主,不養豬。古埃及人也視豬是不潔和厭惡之物。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的(歷史)一書中記載埃及?中東的所見所聞:在埃及人的眼裡,豬是不潔的畜類,如果一個人走路時偶然觸到了一隻豬,他立刻要趕到河邊穿著衣服跳到河裡去,即使牧豬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
這說明古埃及人當時禁豬很嚴格,不但不吃豬肉,連摸?碰都不行,而且對牧豬人也討厭。猶太教創立後,為了適應當時阿拉伯地區禁養豬的習俗,把禁食豬肉當做戒律寫進聖經(舊約全書)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兩半,倒嚼走獸,你們都可以吃。豬因為蹄分兩半卻不反芻,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吃,都與你們不潔淨。 這裡強調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衛生清潔,而具有濃厚的宗教的聖潔觀念。公園7世紀,穆罕默德開始傳播伊斯蘭教,為了消除頻繁的戰爭,促進在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方面的戒律,吸收了猶太教(舊約全書)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並在此基礎上加以補充?完善,列入(古蘭經)中,先後四次反覆強調。如(古蘭經)第三章一百七十二節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古蘭經)在強調禁食豬肉的時候,也說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活命吃一點,真主是寬恕的。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義頒布的,穆斯林必須無條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點懷疑。由於伊斯蘭教的這些規定適應了當時人民的生活習慣,順應了當時阿拉伯地區發展的要求的客觀要求,因而,是伊斯蘭教逐步擴大,傳播與亞、非廣大地區。我國唐人杜環在(經行記)中講到:大食法不食豬、狗、驢、馬等肉。
唐宋時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國經商,因他們信仰伊斯蘭教,所以把禁食豬肉的習俗也帶到了中國。宋人朱 在(萍洲可談)中已記載了這一習俗:至今番人但不食豬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則不食。經過歷史幾百年的發展,他們後來大多數人成了後來的回族。13世紀初葉,由於成吉思汗的西征而被迫東遷的中亞、西亞、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後來也都基本發展成為回族。他們對伊斯蘭教的戒律特別重視,嚴格遵守其規定,並逐步發展成為一種風俗習慣, 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從駕而南,號色目種,隆準深眸,不啖豬肉誦經持齋,歸於清真。可見,元時江南一帶聚集的回族已形成不吃豬肉的習慣。明代開始時,由於回族建功立業,加上明武宗時,後宮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對回族在一個時期內還比較親近,回族的風俗習慣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間有【禁民間畜豬,著為令】之事,但後來,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壓迫,回族的信仰和宗教習慣也開始受到限制和歧視,甚至誣衊。這說明明末慧明不是豬肉的風俗習慣,以遭到統治階級的破壞。
清代,回民不吃豬肉的風俗習慣更是遭到了嘲弄和污衊。統治階級在殘酷鎮壓西北回民起義後,為了區分回民和漢民,以是否吃豬肉來檢驗,以致引起更多的回民的反抗與鬥爭。越是在有壓力的情況下,回民越保持自己的習慣。清代著名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典禮)中解釋(古蘭經)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時說:諸是畜類中最污濁的,其性貪,其氣濁,其心迷,其食穢,其肉無補而多害,樂從卑污,有鋸齒,好攫,食生肉,愈壯愈懶,老者能附邪魅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國民黨統治時期,回民不吃豬肉同樣遭到侮辱。【南華文藝】公然刊載文章,造謠說回族清真寺里供有豬像,這是回民的祖先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強烈反抗,以致發展到全國回族的反抗運動。
回族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和在與歷代反動統治階級的壓迫、歧視的鬥爭中,對豬的禁止更加嚴格。
現在我國回族不僅禁吃豬肉 ,而且還禁養豬,甚至從思想意識和感情上反感和見不得豬。有些回民見了豬就背轉過臉,有些嗅到豬肉味就噁心、嘔吐。碰到賣豬肉的鋪子、飯館,就趕緊躲開。凡是做過豬肉的鍋、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觸碰。在不得已用時,要用火燒鍋,用滾開水燙碗、盆。寧夏、甘肅等地的回族連豬字提也不提,爸豬稱為【狠賊熱】把豬肉稱作【大肉】,把豬油稱作【大油】。對豬和豬皮製作的系列產品也很少用。如不用豬鬃、豬毛刷子、不用豬毛牙刷,不用豬油做的香皂肥皂。寧夏涇源、西吉、同心、吳忠,甘肅臨夏、平涼等許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連豬皮鞋、豬皮夾克也不穿,甚至有些相生是屬豬的,也自稱為屬黑的,這一切已成為我國回族人民一項重要的風俗習慣。
二、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兇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僅是一切動物與飛禽、家禽的血,進是非穆斯林和非誦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回族這種嚴格的禁食習俗,也與伊斯蘭教有很大的關係,【古蘭經】第五章第三節中強調指出“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獸吃剩的動物,但宰後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們吃神石上宰殺的;凡為饑荒所迫,而無意犯罪的(雖吃死物,但無罪過),因為真主確是至赦的,卻是至慈的。”
禁食血液。在伊斯蘭教還未產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種宗教禁忌。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存在於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死物,使人們在生活中積累的一種經驗,怕食物中毒,後來被寫進【古蘭經】,戴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再解釋禁食自死物等規定時說:“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氣質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氣質之性是由血氣而生,為貪惡嗜欲之性,有累於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後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氣。”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經過長期的發展,非常注意飲食的選擇。我國清代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聖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可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使而復可以食者二,駝與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驅使者,羊也。”這就逐步養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污穢,形狀怪異、暴目、鋸牙、鉤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獅、猿、猴、貓、鷹、雕、刺蝟、熊、蛇、田雞、鼠類等等,對這些東西一律不吃,除非在萬般無奈下,保全性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訇或懂得宰牲規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制度,即宰前,要洗大淨和小淨,如宰牛、羊、駝時,需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並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泰斯米葉”:“比斯敏倆希熱赫瑪尼熱黑米”,即:奉真主之名!然後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氣管,待控淨血液之後方可剝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種特別講究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開始制定了一條重要的禁令,嚴格禁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於這條禁令有悖於回族宰牲的風俗習慣,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對。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用海里的動物也有很多講究,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麟蚧、螃蟹、魴鯊、鯨、鱉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鱗、鯽、草、鰱等魚。對於那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認為魚的血氣在水,離開水,血氣之牲即無。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種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般不吃鴿子肉,傳說鴿子保護過穆罕默德,所以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宰”的說法。
三、回族禁菸酒習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裡也不備酒具,家裡來客人一律不擺酒,有時為了接待客人,在 參加宴會時,別人敬酒和碰杯時,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飲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願意和飲者同桌聚餐。回族對酒不像對豬那樣憎惡,城市裡的回民現在也有喝酒的,但他們都背過父母去喝。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因為飲酒為伊斯蘭教所嚴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飲酒的習慣。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從麥加遷到麥地那以後,遇到幾次喝酒的人,開始,有人問穆罕默德許可不許可?穆罕默德回答說:“這兩件事都包含這大罪,對於世人都有許多利益,而其罪比利益還大。”(《古蘭經》2:219)沒有明確禁酒。後來有人繼續喝酒,而且勸說不聽,酒醉後嘔吐、胡說,不能禮拜等等。穆罕默德說:“信道的人們啊!你們在酒醉的時候的時候不要禮拜,直到你們知道自己所說的是什麼話。”(《古蘭經》4:43)這就是說在禮拜外的時間還可以喝酒。後來飲酒者繼續飲酒,且酒醉後,出手打人,傷害他人和物,並相互成為仇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棗樹枝和皮鞭抽打飲酒者。在阿布?伯克爾時代鞭笞飲酒者40鞭,後來鞭笞80鞭。最後穆聖受主的啟示又下禁令:“信道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像、求籤,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惡魔惟願你們因飲酒和賭博而相互仇恨。”(《古蘭經》5:90)
回族由於受《古蘭經》的影響,嚴格禁酒,毫無變通辦法。長期以來,養成了不飲酒的良好習慣,而且也認識到酒的危害。筆者調查時,回族民眾認為,酒是一種麻醉飲品,飲酒者不但對身體健康不利,而且在歷史和現實當中,因飲酒耽誤國家大事、敗家、喪身、違法亂紀、為非作歹、毀壞自己名譽的不勝枚舉。所以,回族認為飲酒是不光彩的、不應該的,必須嚴格禁止。對孩子從小就進行教育,不許飲酒。現在回族無論是烈性劣酒,還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
回族也不抽菸,認為抽菸,特別是抽鴉片是一種犯罪,所以過去回族抽鴉片的很少,“百里無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長輩對晚輩,婦對夫都常常進行勸導教育、敲警鐘、如回族民間有一首歌謠就是婦勸郎不要抽鴉片:“你不要抽洋菸,抽上洋菸花光錢,到老受艱難,一時發了癮,渾身犯癱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說話無人聽。”回民抽紙菸的也不多,即使有,也多是城市裡面的回族青年,現在遇到結婚等喜慶日子,適當準備些紙菸,招待兄弟民族。回民不抽菸,這是一種衛生習慣。他們認為,抽菸一是痰多、骯髒、不衛生;二是抽菸可致肺癌等多種疾病,對人的健康十分不利,這是很有科學道理的;三是抽菸的人壽命短。據有關統計,二十五歲以上的人,每天抽四十支煙,其平均壽命比非吸菸者短8歲,所以回族不喜歡抽菸。有的回族老人還反對別人到自己禮拜的屋裡抽菸。著名記者范長江在【中國的西北角】一書中說:“為人事方面則漢人身體孱弱,衣服襤褸,鴉片殘害的蒼黃瘦臉,掛在多半漢人頭上!凡是身體壯實,衣服整齊,騎高頭大馬者,都是回回。”
由於回族不抽菸、不喝酒,所以回族一個個紅光滿面,面目清秀,身體強壯,不吐痰不喘息,即使年屆古稀的老人,也能照常騎腳踏車,參加勞動,因此,長壽老人頗多。在1983年人口普查中,寧夏有22位老人,其中21位就是回族,而回族人口還不到全區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回族禁求籤、玩賭、拜偶像習俗
回族禁止求籤、玩賭、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讓陰陽、算命先生給自己算命,也不去給別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風水陰宅,不求仙方神藥,不高驅鬼治病等等。回族認為求籤、算命等這一切都是不正當的污穢行為,因為回族受伊斯蘭教的影響,認為命運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有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活動。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族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頭塑像家裡忌擺各種人物和動物塑像,牆上也不掛人頭畫像,只掛山水風景畫。有的回族家裡雖然掛了人物或動物畫像,但在禮拜時,在畫像的眼睛上蓋一張白紙,因為回族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靈,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養成了在家裡不擺偶像的習慣。
回族還嚴禁玩賭,認為玩賭對己、對別人、對社會都不利,認為玩賭是“哈拉姆”所賺之錢不勞而獲,是不義之財,使不得。過去回族當中中也有個別人玩賭,其結果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新中國成立前,有首回族歌形象的表現了“十人玩賭九人窮”的下場:“一病未好百病纏,腰子曲的像籠袢,頭上枕的半截子磚,屁股上蓋的是窟窿氈。
回族當中如發現玩賭的,左鄰右舍相勸,父母掄起棍子追打。由與回族反對玩賭,所以現在回族當中玩賭的人極少。
回族還禁忌放高利貸,認為放高利貸使不得,但現在民間有人卻實行變通辦法。另外回族還禁止用食物開玩笑;禁止婦女袒胸露臂;忌漢族到回族家裡借餐具;禁止男子戴金飾;不許過度裝飾;嚴禁扎青(文身)、拔部分眉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