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圓夢飛翔實施辦法

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圓夢飛翔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弱勢族群追求夢想,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之經費來源為本會年度預算及各界捐款。

第二章 補助對象

第三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本辦法之補助: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身心障礙者。 三、原住民。 四、其他經本會認定之弱勢族群。

第三章 補助項目

第四條 本辦法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學業進修:包括學費、書籍費、生活津貼等。 二、技能培訓:包括培訓費用、材料費、交通費等。 三、創業輔導:包括創業課程、創業資金、設備購置等。 四、其他經本會核定之項目。

第四章 申請程式

第五條 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檔案,向本會提出申請。

第六條 本會於收到申請書後,應於三十日內完成審核,並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第五章 補助金額

第七條 補助金額依申請項目及個案情況核定,最高不超過新台幣十萬元。

第六章 監督與考核

第八條 獲補助者應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向本會提交成果報告。

第九條 本會得隨時派員訪視獲補助者,以瞭解計畫執行情形。

第七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經本會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十一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

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 電話:02-12345678 網址:www.xu-foundation.org.tw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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