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學何時開始

犯罪心理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期。當時,隨著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的發展,學者們開始關注犯罪行為背後的心理因素。義大利精神病學家切薩雷·龍勃羅梭(Cesare Lombroso)被認為是犯罪學的先驅之一,他在1876年發表的《犯罪人論》(L'uomo delinquente)中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論,認為某些人生來就具有犯罪傾向。

到了20世紀初,犯罪心理學逐漸成為一個獨立的學科。心理學家如漢斯·格羅斯(Hans Gross)和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等人對犯罪行為的心理動機進行了深入研究。格羅斯被認為是犯罪心理學的奠基人之一,他在1893年出版的《犯罪心理學手冊》中系統地探討了犯罪行為的心理機制。

20世紀中期,犯罪心理學進一步發展,研究範圍擴大到犯罪行為的預防、犯罪者的心理評估和治療等方面。現代犯罪心理學結合了心理學、社會學和法律學等多個學科的知識,致力於理解犯罪行為的成因、預防犯罪以及幫助犯罪者重返社會。

總的來說,犯罪心理學作為一個獨立的學科,其發展經歷了從19世紀末的初步探索到20世紀的系統化研究,最終成為現代犯罪學和心理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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