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格斯和邁爾斯為何創建性格分類指標
布里格斯和邁爾斯創建性格分類指標的主要動機是為了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從而改善人際關係和工作效率。這一動機源於他們對心理學和人類行為的濃厚興趣,尤其是對個體差異的關注。
凱薩琳·庫克·布里格斯(Katherine Cook Briggs)和她的女兒伊莎貝爾·布里格斯·邁爾斯(Isabel Briggs Myers)受到瑞士心理學家卡爾·榮格(Carl Jung)的心理類型理論的啟發。榮格在1921年出版的《心理類型》一書中提出了人類心理的四種基本功能(思維、情感、感覺、直覺)以及兩種態度(外傾和內傾),這些理論為布里格斯和邁爾斯提供了理論基礎。
在二戰期間,邁爾斯和布里格斯認為,如果能夠幫助人們了解自己的性格類型,他們就可以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工作,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滿意度。因此,她們開始開發一種工具,即邁爾斯-布里格斯類型指標(MBTI),旨在幫助人們識別自己的性格偏好。
MBTI通過一系列問題,將人們的性格分為四個維度:外傾(E)與內傾(I)、感覺(S)與直覺(N)、思維(T)與情感(F)、判斷(J)與知覺(P)。每個維度有兩個對立的偏好,組合起來形成16種不同的性格類型。
布里格斯和邁爾斯的初衷是通過這一工具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模式,從而在個人生活、職業選擇以及團隊合作中做出更明智的決策。儘管MBTI在學術界存在爭議,但它至今仍被廣泛套用於職業諮詢、團隊建設和個人發展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