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心理諮詢師證照資格
台灣的心理諮詢師證照資格主要由台灣衛生福利部主管,具體規定如下:
-
學歷要求:申請人需具備心理學、輔導與咨商、社會工作等相關領域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學歷需經教育部認可。
-
專業訓練:在取得相關學位後,需完成至少一年(或相當時數)的實習訓練,實習內容需包括心理評估、咨商技巧、個案管理等實務操作。
-
考試資格:完成學歷和實習要求後,可報考由衛生福利部舉辦的「心理諮詢師考試」。考試內容包括專業科目(如咨商理論與技術、心理評估等)及實務操作。
-
證照核發:通過考試後,申請人需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發「心理諮詢師證書」,方可在台灣合法執業。
-
繼續教育:持證心理諮詢師需定期參加繼續教育課程,以維持證照的有效性。
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心理諮詢師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以提供高質量的咨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