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心理學研究取向
傳統心理學研究取向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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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由威廉·馮特(Wilhelm Wundt)和愛德華·鐵欽納(Edward Titchener)創立,強調通過內省法分析意識的基本元素,試圖將心理過程分解為最小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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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由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和約翰·杜威(John Dewey)等人提出,關注心理過程的功能和目的,強調心理活動如何幫助個體適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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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主義(Behaviorism):由約翰·華生(John B. Watson)和斯金納(B.F. Skinner)等人發展,主張心理學應研究可觀察的行為,強調環境刺激與行為反應之間的關係,認為行為是學習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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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由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創立,強調無意識心理過程對行為的影響,注重童年經驗、夢境和潛意識衝突在心理發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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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義(Humanistic Psychology):由卡爾·羅傑斯(Carl Rogers)和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等人提出,強調個體的自我實現和潛能發展,關注人的主觀體驗和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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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心理學(Cognitive Psychology):興起於20世紀中期,關注思維、記憶、知覺和語言等高級心理過程,強調信息加工和認知結構在行為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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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心理學(Biological Psychology):研究心理過程的生物學基礎,包括神經科學、遺傳學和內分泌學等領域,強調大腦和神經系統的功能對行為的影響。
這些研究取向各有側重,共同構成了傳統心理學的基礎框架,為現代心理學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理論基礎和研究方法。